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四所学校外墙保温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四所学校外墙保温工程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欢迎合格的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四所学校外墙保温工程
(2)采购内容:面积约8300平方米外墙保温,包括外墙马赛克及松动墙皮铲除、护栏拆除及复位安装、外墙涂料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4)预算金额:54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拟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三、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每天8: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到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春光路39-3栋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要求: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证书、拟报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证明只作为报名时使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由此带来的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转账支票、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行号:313225000285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注:投标企业采用电汇形式时必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报标段及项目编号等信息,持汇款凭条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24-44878882。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9日9:00时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单位、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人:白德刚
联系电话:1370014467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春光路39-3栋1号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13504146015024-46858805
2015年6月18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