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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9家建筑单位受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6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赵军  浏览次数:1161
核心提示: 4月1日,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对2010年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9家单位和3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进
       4月1日,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对2010年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9家单位和3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乌鲁木齐建筑市场秩序,乌市建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建议,对新疆优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和3名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据介绍,新疆优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相关基建手续,就开发建设“德诚园”住宅小区,并将工程发包给无建筑业施工资质单位施工,乌市建委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停止为其办理开发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认真履行劳务用工管理责任,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群体非正常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市建委予以通报,并责成企业两年内不得在乌鲁木齐市承包工程项目。新疆鑫双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宏丽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乌市建委除严肃查处外,还规定今后不得在乌鲁木齐市承揽建筑工程项目。胡某、杨某和彭某3名项目负责人在承揽的工程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责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乌市建委做出将三人清除出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从事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决定。

  当天,乌市建委还对荣获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优质工程“亚心杯”的22项房建工程和3项市政工程、荣获第十届乌鲁木齐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53个施工现场及12个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先进单位和28个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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