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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预拌混凝土严禁使用麻钢砂 违反将责令停产3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7  浏览次数:119621
核心提示: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日照市质安站于4月1日5月6日对全市37家企业、42个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日照市质安站于4月1日—5月6日对全市37家企业、42个站点进行了检查。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430多条,对21个站点下发了《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在检查中,主要存在问题是原材料的存放场地未完全硬化、进场材料有混存现象且复检不及时、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不完整、对不合格原材料未建立管理制度且没有处理措施;未建立设备台帐、生产计量设备未及时检定、缺少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生产关键岗位未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无计划无记录、现场危险处无安全防护及警示、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无证上岗;配套的除尘设备不足、生产过程粉尘严重、无砂石分离设备、浆水回收设备运行较差且外排现象严重、原材料露天存放、厂区内环境较差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日照市质安站要求各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控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严禁使用麻钢砂,今后凡是查实使用麻钢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三个月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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