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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混凝土搅拌车“跑冒滴漏”将重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2  浏览次数:1249
核心提示: 从宿州市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了解到,为全面治理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途中扬尘污染的现象,杜绝混凝土搅拌车在城市道路
      从宿州市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了解到,为全面治理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途中扬尘污染的现象,杜绝混凝土搅拌车在城市道路行驶中的撒漏行为,该大队近期将对车辆运输途中搅拌料筒内浆料“跑、冒、滴、漏”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近段时间,宿城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途中任意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宿州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的推进,加重了环卫工人的负担,市民意见比较大。为此,市城管局、住建委和交警支队联手,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和整治。

据宿州市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在宿城运行的混凝土搅拌车,下料斗处必须安装防漏设施(接料斗),防止车辆运输途中搅拌料筒内浆料“跑、冒、滴、漏”。外环线以内运行的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安装;外环线以外运行的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未按期完成安装防漏设施的混凝土搅拌车一律不准上路运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在出入口处必须安装或完善车辆冲洗设备和集水沉淀池,并落实人员负责操作和管理。混凝土搅拌车出厂和驶离工地之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轮胎、车容进行冲洗后方能上路。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在装料和卸料后必须将下料斗复位后方能启动车辆,严禁下料斗在不复位状态下上路行驶。同时,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持车辆外观整洁,严禁超载运行。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租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并承担搅拌车运行监管的职责。与此同时,市建设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落实车辆冲洗设施、集水沉淀池等情况的监管,增强日常巡查,发现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企业或工地,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停工。建设、交通、公安交警、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还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运输单位及车辆进行监管和执法,对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途中遗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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