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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5  浏览次数:2332
核心提示: 广东出台的首部省级建筑节能地方法规《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开发商卖楼
       广东出台的首部省级建筑节能地方法规《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开发商卖楼时要公开建筑的节能信息,如果楼盘不符合能耗设计指标,买家可以要求返修甚至索赔损失。

开发商违反《条例》要罚款

如果是节能环保的房子,业主入住会省下不少居住成本。但怎样才知道要买的楼盘是不是节能?7月1日以后,楼盘开发商须将楼盘的能耗设计指标等公示出来,市民可以在买楼前了解清楚。《条例》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布所售房屋的能耗设计指标、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节能工厂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的,开发商将遭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房屋销售总额1%-2%的罚款;情况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登记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另一方面,商品房买受人在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可以委托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购买商品房所载明的能耗设计指标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能耗设计指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返修,并承担评估和返修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业主认为所住的房子节能不达标,可以进行监测。若房子真的不达标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评估和返修的费用,还可以要求赔偿。

省住建厅表示,把建筑节能的措施和指标写进《住宅质量保证书》,对房产商就有了法律约束作用,让买家和社会公众一起监督节能措施的落实,增强操作性。据了解,商品房买家对所购买商品房所载明的能耗设计指标进行评估的内容主要是墙体、屋面、门窗、遮阳的节能指标。

新建筑要配太阳能热水系统

广东大部分地区属夏热冬暖地区,节能重点在于夏天制冷,所以《条例》根据广东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气候特征、建筑节能的技术路线而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首次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作为强制性内容。《条例》明确,具备太阳能应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太阳能应用系统,用于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太阳能应用的标准进行设计,未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是说,新建的建筑物只要是具备了太阳能应用条件的就必须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了解,这是广东提出的比国家条例更为严格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太阳能热水产品和应用技术都比较成熟,而且经济可行,具备推广条件。

九成以上旧建筑节能不达标

据了解,广东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而按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全省90%以上的旧建筑达不到要求。《条例》规定,旧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实行强制性改造和市场引导相结合。

对于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含改建、扩建)公共建筑,都要求配套设计和建设空调废热回收利用装置。未配套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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