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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保温材料将迎来“黎明曙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1698
核心提示:目前我国外保温材料存在着几大误区,多数人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重大火灾事故归因于有级保温材料,将有机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能一刀
目前我国外保温材料存在着几大误区,多数人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重大火灾事故归因于有级保温材料,将有机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能一刀切,聚苯板、酚醛泡沫塑料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三种有机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是完全不同的。采取一刀切做法将严重影响我国有机保温材料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2月10日颁布了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要求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从材料、工艺、构造等环节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和工程质量。
 
  有机保温材料因其保温性好,但防火安全性能不足的特点,去年整整一年都挣扎在65号文的阻燃标准之下。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专家库专家暨高级顾问黄茂松老师表示,目前在国际上聚氨酯材料以其优异保温性能在建筑节能保温领域有着大量成功且普遍的使用实例。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在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中有50%比例采用聚氨酯保温材料。德国从60年代就开始施行外墙外保温,目前采用的有机保温材料是B1级的EPS和B2级的聚氨酯,其中B2级的聚氨酯系统由于不具有火灾蔓延风险,可以不用无机材料做防火隔离带。在亚洲的日本,喷涂聚氨酯用于墙体的保温材料已占到有机保温材料市场份额的50%以上。
 
对于此次住建部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茂松老师表示,根据此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明确在新的标准未出台之前,46号文件仍然有效。这对于聚氨酯保温行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预计新的标准实施后,聚氨酯建筑保温材料将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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