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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4  浏览次数:937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4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面积为8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4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面积为8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随着社会对既改工作认知度的大幅提高,既改实现了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节能改造要以单位或小区的形式进行实施,2007年以后竣工建筑不列为改造对象记者了解到,若居民有意对所居住的小区实施节能改造,需由产权单位、业委会或物业公司牵头,在征求全部居民意见之后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首先产权单位、业委会或物业公司要征得小区住户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节能改造,然后要与相关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确定改造方案及内容,之后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施工队伍和材料供应商,最后上报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申请立项。”周青说,改造完成后,省、市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应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应同步开展结构安全和节能改造。同时,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应用了新型墙体保温技术,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列为改造对象。
 
  >>>今年我市将实施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市财政不再对改造提供补贴记者从市住建局墙改办了解到,今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面积为80万平米。尽管相较前三年改造面积有所下降,但改造难度增加,且改造资金的补助有所减少。
 
  “就我市目前情况来说,在80万平米的改造任务中,市本级改造面积为30万平米,其余改造任务已经分派到各个县区当中。由于此项工作是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进行推进,与前几年所选择的既有建筑相比,越往后改造难度越大、改造内容越多,相应的改造资金也就越多,同时国家及各级政府补贴奖励资金政策会逐年调整,补贴数额也可能会有所减少,因此,对于此项工作可以说是“早改多收益、早干早享受”。墙改办副主任周青说。
 
  记者了解到,在2011—2013年进行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改造费用的筹措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市县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施工企业让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共包含三个部分,即: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简称“1”)、热源及供热管网平衡改造(简称“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简称“3”)。
 
  改造成本及中央和省财政奖励资金:“1+2”类型改造项目,改造成本大约为30元/平方米,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8元/平方米,省财政不予奖励;“1+2+3”类型改造项目,改造成本大约为200元/平方米,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元/平方米,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2013年,我市财政对“1+2”类型改造项目按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对“1+2+3”类型改造项目按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各县改造项目按2元/平方米的标准设立奖励基金。但对2013年之后的改造,改造项目则不再享有市财政的补贴。
 
  “对住户来说,补助资金的部分取消,意味着用户自己要付出更多的资金,但是实施改造后的住房,将是多年受益。以每年供暖季后的退费来说,用不了多久就会收回投入的改造成本,更重要的是居住的舒适度会有明显提升。”周青说。
 
  >>>三年累计改造近四百万平方米,将有效提升房屋居住质量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自2011年我市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以来,我市2011、2012年累计完成250.06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2013年完成改造面积149.33万平方米,三年累计实施改造399.3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90万平方米的任务和市政府制定的350万平方米的三年总体目标。既改工作在我市社会认知度大幅提高,实现了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具体来说,对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具有‘节能、省钱、美观’等多方面的意义。”市住建局墙改办副主任周青说。
 
  周青告诉记者,对既有居住建筑外围护部位进行保温处理,可有效降低建筑物运行过程中的总能耗,在不增加建筑物能耗的前提下,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做到冬暖夏凉,提高居民舒适度。同时,由于保温材料有保温隔热的作用,夏季可减少开启空调的时间,降低了电费开支;而冬季,通过对住户供热系统进行改造,能够达到室温可控、分室温控的目的,用户可根据室内温度和用热空间进行调节,在实施按热计量收费时,有效降低了居民采暖费用的支出。
 
  “现在不少既有建筑由于建成时间长,外观墙体老化剥落,影响了美观效果。而通过实施墙体改造,在为建筑物外围护结构部分增加保温层的同时,将对原建筑物的外饰面进行重新粉刷、装饰,使‘旧楼’变‘新楼’,提升建筑外观美观,也提升了房产自身的价值。”周青说。
 
  市住建局墙改办主任赵骋告诉记者,对墙体进行节能改造后,居民家里的室温将实现“冬暖夏凉”,不仅居住环境更舒服,在取暖费用方面也将更省钱,夏季空调电费也将下降,给住户带来的长期效益明显。
 
  >>>实施既改建筑节能明显,居民供热支出显著下降李女士住在市区黄河小区三区20号楼,房子面积158多平米。在2012—2013取暖季开始前,李女士缴纳了3680元的取暖费。让她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就在2013年取暖季结束后,她从热力公司领到了退回的1000多元的取暖费。也就是说,李女士158多平的房子,整个取暖季只缴纳了2600元左右的取暖费。
 
  “实在没想到能退回这么多热费。之前都是按照面积每平米23元的价格缴纳热费,也没有过退费现象,整个取暖季仅热费一项就是不小的支出!”李女士说,在2012年小区实施墙改后,采暖季感觉室温较之前上升了有3—5度,最明显的还是取暖费用的降低。而与李女士同住一个楼道的王先生一家,也从热力公司领到了退回的900多元费用。
 
  黄河小区居民的“退费”现象,得益于我市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记者从市住建局墙改办了解到,2012—2013取暖季结束后,黄河小区平均每户获得退费将近500元。
 
  根据相关数据,2012-2013采暖季,滨州市城区达到热计量收费条件的67个小区共计退费约380万元。2013-2014采暖季,市城区所有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83个小区共计271.51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记者 位鲁江
 
通 讯 员 周  青 孙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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