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强调加大绿色建筑的资金投入,2015-2017年省级财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奖补标准: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一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或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三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对截至2015年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此外,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同时,该《意见》强调推进绿色施工,引导住宅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行住房全装修,引导开发建设成品住房;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重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被动式低能耗住房项目试点示范。
该《意见》的实施,将极大促进我省住房建设绿色发展,带动房地产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我省房地产业稳步健康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