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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化管理农宅抗震节能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9  浏览次数:1102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发布《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将对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
 近日,北京发布《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将对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对于完成的项目将把项目信息录入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指出,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新建翻建项目应满足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节能65%设计标准中围护结构要求,单项改造和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市区(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新建翻建及综合改造每户2万元、单项改造每户1万元的标准,对区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县政府统筹使用。市财政局按照各区县确定的任务量,预拨50%奖励资金,剩余资金在项目完成后拨付。
 
  对于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北京将实施信息化管理,村委会将已完成项目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查确认,并将各方签字的《分户验收信息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将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报区县新农办、区县建设部门审核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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